本文目录一览:
珠海市的地震烈度是多少?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附录A中给出的中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给出的数值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
附录A中给出的广东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见图片
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用电信网的安全性、可靠性,提高公用电信网中主要电信设备的抗震性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区的公用电信网的交换、传输、移动基站、通信电源等主要电信设备的抗震性能检测管理。第三条 凡在我国抗震设防烈度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区的公用电信网上使用的主要电信设备必须经过抗震性能检测,并获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合格证(以下简称“检测合格证”)。未获得检测合格证的电信设备,不得在抗震设防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区的公用电信网上使用。第四条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具体负责全国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的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章 检测管理第五条 电信设备抗震性能的具体检测工作,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通信设备抗震性能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负责。第六条 检验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标准、通信行业标准及信息产业部的有关规定对电信设备进行抗震性能检测。第七条 检验机构应当在完成检测工作后出具产品抗震性能检测报告。第八条 经信息产业部授权的受理机构具体负责受理检测合格证的申请。第九条 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向受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附后),申请表应当由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境外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应当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提交申请表,并出具委托书;
(二)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应当提交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其他电信设备应当提交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认可的产品质量认证报告或检测报告;
(三)通信设备抗震性能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报告。第十条 自受理机构收到完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对生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查完毕。经审查合格的,颁发检测合格证;经审查不合格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受理机构,由受理机构通知生产企业。第十一条 电信设备检测合格后,发生同种设备结构设计、焊接装配工艺、材料等变化可能影响抗震性能的,生产企业应当在3日内向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报告。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对因前款原因可能造成抗震性能降低的电信设备,应当收回其检测合格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检测和申请核发合格证书手续。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信息产业部定期向社会公布获得检测合格证的电信设备和生产企业。对获得检测合格证的电信设备进行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第十三条 生产企业获得检测合格证后,应当保证产品质量和性能稳定。第十四条 生产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信息产业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收回其检测合格证或不再受理其检测合格证的申请:
(一)申请检测合格证时提供不真实申请材料的;
(二)获得检测合格证后降低电信设备抗震性能的。第十五条 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报告、检测合格证不得伪造、冒用、涂改和转让。
违反前款规定,伪造、冒用、涂改、转让检测合格证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转让的检测合格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收回。第十六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在抗震设防7烈度以上(含7烈度)地区的公用电信网中使用未获得检测合格证的电信设备。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责令其改正。
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未获得检测合格证的电信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七条 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信息产业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对检验机构进行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的授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泄露被检设备的技术秘密的;
(二)出具虚假证明或者出具错误数据造成严重后果的。第十八条 电信设备生产企业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结论和检测收费有异议的,或者认为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信息产业部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城市抗震设防能力应具备几度设防
全国所有地区都必须进行6度以上的抗震设防。
在我国现行的抗震设计规范以设防烈度的形式对全国进行抗震设计,6度以下属于非抗震设防区域,对建筑结构没有具体的抗震设计要求,而剩下的6、7、8、9度区的建筑物都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在广州对新建建筑管道是否设置抗震支架要求
对此,国家通过强制性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一2014,已作明确规定。
地方上,要看当地住建和质监部门是否按标准执行。
补充拓展: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一2014,
现批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81-2014,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5.1.4、7.4.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注解:2015年8月1日后新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应该对建筑机电系统进行抗震设防。】
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热力、电力、通讯、消防等机电工程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地震破坏,防止次生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0.4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6度以上地区的建筑机电工程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抗震设防类别有几级?怎么划分?
抗震设防类别有四级,划分情况如下:
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
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
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
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
抗震支架设计要求:
抗震支架钻孔应使用台钻,严禁使用火焰割孔,直角支架在转角处要采用煨弯,煨制要圆滑均匀。
支架要做到无毛刺、豁口、漏焊等缺陷,本工程支架采用镀锌型钢支架,因此支架制作好安装前要二次镀锌,在安装后有损坏部分即使刷漆防腐抗震支架下料前,先将型钢调直。
小型型钢下料采用砂轮切割机切割,大型型钢可采用火焰切割。割切端面的延边和毛刺,用砂轮磨光机磨光,保证切口端面美观。
立管的承重支架安装要牢固可靠,所采用的形式及组合焊接的质量必须达到要求,必要时应做承重试验,支架与管道的锚接必须可靠牢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_抗震设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