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C语言可作为变量名的标识符要注意什么?
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组成
第一位只能为字母或下划线
不能和C语言保留字完全相同
注意:
C语言标识符是区分大小写的,也就是说a和A是不相同的,所以标识符abc,Abc,ABC,aBc...是不同的
C语言的不同标准(C89/C99),不同编译器对标识符有效字符个数有不同定义,早先许多系统规定前8个字符有效,现在常见的编译器一般都支持32或更多个字符,但编程者还是需要知道这一点
合理的命名变量
变量名的含义能够表达变量用途的
不要使用仅靠大小写区分变量名(如abc,Abc,ABC)
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尽量不要使用相同的变量名
对于作用域比较广的变量,一般使用长名字能更好地表达含义
而对于局部变量(尤其是循环控制变量)则倾向于使用短名字
变量的名字适合使用“名词”或者“形容词+名词
全局变量加前缀g_,静态变量加前缀s_
同一系统中命名风格保持一致
可以作为c语言标识符的是
所谓标识符,就是你起的一个名字。c/c++中,是你用来标识变量名、符号常量名、函数名、数组名、文件名、类名、对象名等的。(就好像你父母有了你以后给你起的名字)~~ c/c++有效标识符的构成规则如下
(1)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不分大小写)或下划线(_);
(2)后跟字母(不分大小写)、下划线(_)或数字组成;
(3)标识符中的大小写字母有区别。如,变量sum,sum,sum代表三个不同的变量;
(4)不能与c编译系统已经预定义的、具有特殊用途的保留标识符(即关键字)同名。比如,不能将标识符命名为float,auto,break,case,this,try,for,while,int,char,short, unsigned,等等;
C语言 可作为变量名的标识符要注意什么?
C语言规定标识符只能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3种字符组成,且第1个字符必须为字母或下划线。
下面列出的是合法的标识符,可以作为变量名:
sum average _total Class DAY day _1_2_2
下面列出的是不合法的标识符,不可以作为变量名:
M.D.John ¥123 #33 3D34 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