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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创建对象,java创建对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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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创建对象的几种方式

1.使用 new 的方式,这也是我们最常见的一种方式 我们以 Person 类来举例说明 例:

Person p = new Person();

2.使用反射来创建对象 我们可以调用 class类 或者 Constructor类的newInstance() 方法 例:

Person p1 = Person.class.newInstance();

3.使用克隆的方式 调用对象的 clone() 方法 例:

Person p4 = (包名.Person) p.clone();

4.使用反序列化的方式 我们需要让我们的类实现Serializable接口 例:

ObjectInputStream in = new ObjectInputStream(new FileInputStream("data.obj"));

Person p5 = (Person ) in.readObject()

北大青鸟java培训:创建新对象的两种方式?

随着互联网编程开发技术的发展,编程开发语言已经由面向程序发展成为了面向对象的编程。

今天,我们就从两个方面来了解一下,java编程语言中如何创建新对象的。

java在new一个对象的时候,会先查看对象所属的类有没有被加载到内存,如果没有的话,就会先通过类的全限定名来加载。

加载并初始化类完成后,再进行对象的创建工作。

我们先假设是一次使用该类,这样的话new一个对象就可以分为两个过程:加载并初始化类和创建对象。

一、类加载过程(一次使用该类)java是使用双亲委派模型来进行类的加载的,所以在描述类加载过程前,我们先看一下它的工作过程:双亲委托模型的工作过程是:如果一个类加载器(ClassLoader)收到了类加载的请求,它先不会自己去尝试加载这个类,而是把这个请求委托给父类加载器去完成,每一个层次的类加载器都是如此,因此所有的加载请求终都应该传送到顶层的启动类加载器中,只有当父类加载器反馈自己无法完成这个加载请求(它的搜索范围中没有找到所需要加载的类)时,子加载器才会尝试自己去加载。

使用双亲委托机制的好处是:能够有效确保一个类的全局性,当程序中出现多个限定名相同的类时,类加载器在执行加载时,始终只会加载其中的某一个类。

1、加载由类加载器负责根据一个类的全限定名来读取此类的二进制字节流到JVM内部,并存储在运行时内存区的方法区,然后将其转换为一个与目标类型对应的java.lang.Class对象实例2、验证格式验证:验证是否符合class文件规范语义验证:检查一个被标记为final的类型是否包含子类;检查一个类中的final方法是否被子类进行重写;确保父类和子类之间没有不兼容的一些方法声明(比如方法签名相同,但方法的返回值不同)操作验证:在操作数栈中的数据必须进行正确的操作,对常量池中的各种符号引用执行验证(通常在解析阶段执行,检查是否可以通过符号引用中描述的全限定名定位到指定类型上,以及类成员信息的访问修饰符是否允许访问等)3、准备为类中的所有静态变量分配内存空间,并为其设置一个初始值(由于还没有产生对象,实例变量不在此操作范围内)被final修饰的static变量(常量),会直接赋值;4、解析将常量池中的符号引用转为直接引用(得到类或者字段、方法在内存中的指针或者偏移量,以便直接调用该方法),这个可以在初始化之后再执行。

解析需要静态绑定的内容。

//所有不会被重写的方法和域都会被静态绑定以上2、3、4三个阶段又合称为链接阶段,链接阶段要做的是将加载到JVM中的二进制字节流的类数据信息合并到JVM的运行时状态中。

5、初始化(先父后子)4.1为静态变量赋值4.2执行static代码块注意:static代码块只有jvm能够调用如果是多线程需要同时初始化一个类,仅仅只能允许其中一个线程对其执行初始化操作,其余线程必须等待,只有在活动线程执行完对类的初始化操作之后,才会通知正在等待的其他线程。

因为子类存在对父类的依赖,所以类的加载顺序是先加载父类后加载子类,初始化也一样。

不过,父类初始化时,子类静态变量的值也有有的,是默认值。

终,方法区会存储当前类类信息,包括类的静态变量、类初始化代码(定义静态变量时的赋值语句和静态初始化代码块)、实例变量定义、实例初始化代码(定义实例变量时的赋值语句实例代码块和构造方法)和实例方法,还有父类的类信息引用。

二、创建对象1、在堆区分配对象需要的内存分配的内存包括本类和父类的所有实例变量,但不包括任何静态变量2、对所有实例变量赋默认值将方法区内对实例变量的定义拷贝一份到堆区,然后赋默认值3、执行实例初始化代码初始化顺序是先初始化父类再初始化子类,初始化时先执行实例代码块然后是构造方法4、如果有类似于Childc=newChild()形式的c引用的话,在栈区定义Child类型引用变量c,然后将堆区对象的地址赋值给它需要注意的是,广西IT培训发现每个子类对象持有父类对象的引用,可在内部通过super关键字来调用父类对象,但在外部不可访问

JAVA创建对象有哪几种方式 ???

JAVA创建对象的四种方式:

有4种显式地创建对象的方式:

1.用new语句创建对象,这是最常用的创建对象的方式。

2.运用反射手段,调用Java.lang.Class或者java.lang.reflect.Constructor类的newInstance()实例方法。

3.调用对象的clone()方法。

4.运用反序列化手段,调用java.io.ObjectInputStream对象的readObject()方法.

下面演示了用前面3种方式创建对象的过程。

以上程序的打印结果如下:

call second constructor

call default constructor

c1: name=unknown,age=0

call second constructor

c2: name=Tom,age=20

c2==c3 : false

c2.equals(c3) : true

c3: name=Tom,age=20

从以上打印结果看出,用new语句或Class对象的newInstance()方法创建Customer对象时,都会执行Customer类的构造方法,而用对象的clone()方法创建Customer对象时,不会执行Customer类的构造方法。(区别)

除了以上4种显式地创建对象的方式以外,在程序中还可以隐含地创建对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java命令中的每个命令行参数,Java虚拟机都会创建相应的String对象,并把它们组织到一个String数组中,再把该数组作为参数传给程序入口main(String args[])方法。

2.程序代码中的String类型的直接数对应一个String对象,例如:

执行完以上程序,内存中实际上只有两个String对象,一个是直接数,由Java虚拟机隐含地创建,还有一个通过new语句显式地创建。

3.字符串操作符“+”的运算结果为一个新的String对象。例如:

4.当Java虚拟机加载一个类时,会隐含地创建描述这个类的Class实例.

java面向对象如何创建对象?

java作为互联网编程中使用范围最广泛的编程语言之一,我们有许多的知识是需要掌握学习的,今天java课程培训机构就给大家分析讲解一下java面向对象的编程方法有哪些。

常用的创建对象的模式有以下几种:

一.工厂模式

工厂模式抽象了具体对象的过程,用函数来封装以特ing接口创建对象的细节。

如下:

functioncreateAnimal(name,age){

varo=newObject();

o.name=name;

o.age=age;

o.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returno;

}

varcat=createAnimal("cat",12);

vardog=createAnimal("dog",3);

工厂模式虽然解决了创建多个相似兑现过的问题,但是却没有解决对象识别的问题。

二.构造函数模式

构造函数模式可以创建特定类型的对象。

functionAnimal(name,age){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this.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varcat=newAnimal("cat",12);

vardog=newAnimal("dog",3);

可以使用对象的constructor属性或instanceof操作符来标识对象类型。

cat.constructor==Animal//true

catinstanceofAnimal//true

三.原型模式

每个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原型)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一个对象,而这个对象的用途是包含可以由特定类型的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和方法。

使用原型对象的好处是,可以让所有对象实例共享它所包含的属性和方法。

functionAnimal(){}

Animal.prototype.name="animal";

Animal.prototype.age=1;

Animal.prototype.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vartest1=newAnimal();

test1.sayName();//"animal"

vartest2=newAnimal();

test2.sayName();//"animal"

alert(test1.sayName===test2.sayName);//true

或者:

functionAnimal(){}

Animal.prototype={

constructor:Animal,

name:"animal",

age:1,

sayName:function(){

alert(this.name);

}

};

原型中所有属性是被很多实例共享的,通过在实例上添加一个同名属性,可以隐藏原型中的对应属性。但是,对于包含引用类型值的属性来说,问题就比较明显了。

java中创建一个对象

错误代码是下面这行

Bike a = new Bike();

java构造方法机制是,如果类中不写构造方法,那么默认构造方法为(已你的类为例)

public Bike() {

}

像你这样自定义了一个构造方法

Bike(int a) {

this.a = a;

}

自定义构造方法后,默认构造方法不存在了。

由此可得,你的错误有2中解决方法

1.再写一个空构造方法

Bike() {}

2.创建对象时带参数

Bike a = new Bike(1);

另外对象名尽量不要和全局变量命名一样,虽然程序不错,但容易混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有什么其他疑问你也可以百度HI我